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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还真是!小宋,你可立了大功了!”
王捕头精神振奋,这块素色的破布,给枯燥的追捕路程,增添了一抹亮色。
“老马,快,给你的狗闻闻,看来咱们这条路线是对的,胜利就在眼前!”
马老汉高兴的接过破布,放在猎犬鼻子下。
猎犬细嗅几下,就沿着王语嫣的去路追了过去。
“快,快跟上!拿下那个女贼,人人都有银子!”
一伙人群情振奋,如同打了鸡血,脚步轻快许多。
这些人对人留下的痕迹,比狗还敏感,他们不断接近着逃走的女贼。
王语嫣沿着小溪,一路向东。
有了水源补充,山路也好走许多。
越往前走,王语嫣觉得呼吸愈加通畅。
这是海拔在逐渐降低。
王语嫣从小生活在平原,即使这里海拔只有一千多米,还是略微有些不适。
王语嫣现在是既高兴,又担心。
她既想赶快见到人烟,又怕对手的速度比她还快,已经提前到达泸州府。
如果是后一种,那她岂不是自投罗网?
幸好当初戴着面纱,没有露脸。
这个时代官府张榜抓人,全靠特征。
只要自己换身行头,说不定就能蒙混过关。
王语嫣身上的那股大家闺秀的气质,在逐渐消散。
这一路走来,人也杀过,蛇也宰过。
野外求生的经历,最能激发一个人,骨子里的野性!
人,生于自然,长于自然,与野兽为伍数万年。
只不过文明的出现,让人类压抑自己的兽性,开始更多展现人性。
又翻过一个小山包,王语嫣手里,拎着一只又大又肥的野兔,她极不熟练的将野兔开膛破肚。
借着小溪,将野兔清洗一番。
兔头、皮毛之类的全都扔进小溪里面,顺流而下。
清理干净,王语嫣从怀中摸出一个火折子。
吃了几天的干硬大饼,王语嫣觉得,肚子一点油水没有。
人几天不吃油、不吃盐,就会没有力气。
王语嫣估计自己再不解决这个问题,不用官兵来拿,自己就先嗝屁了。
起锅,点火!
王语嫣拿着有些烤焦的野兔,轻轻咬了一口。
“呼呼呼——”
滚烫的兔肉落在嘴里,烫的她舌头都快起泡了。
兔肉在嘴里跳动,充满了活力。
王语嫣眼泪都快下来了,她第一次发现,原来肉是这么好吃!
以前她还挺讨厌吃肉,是个暗地里的素食主义者。
现在,去TM的素食主义,老娘要吃肉!
“要是能来一壶酒就更好了!”m.XiaoShuo530.Com
王语嫣有点得陇望蜀。
飞速消灭了一整只兔子,她才觉得,肚子里的饥饿稍稍减轻。
她,已经有些,喜欢上了,现在的生活。
大块吃肉,大口喝水。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吃完东西,王语嫣把烧火棍、骨头,一股脑扔进小溪。
她不知道,那帮官差有没有进到密林。
但是她要做最坏的打算。
休息了一会,王语嫣将背包扣好,拿上探路棍,继续上路。
千里澄江似练,群峰如簇。
彩舟云淡,星河鹭起,画图难足。
王语嫣翻山越岭,遇河过河。
金佛山占地颇大,走了一日,也不知道走到了何处。
在行进途中,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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