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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的女子公寓6[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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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郝东刑警将她的证言作了记录。

  酒吧女老板告辞后,在田春达的办公室召开了案情分析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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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常杀人案在查出被害人的身份后,侦查就有进展了。

  女子公寓的杀人案。在被害人谷若星的身份明朗后。原是期待侦查能够顺利进行,然而。尽管被害人有三陪小姐的前科,却仍调查不出她周围的有关人物与事务。

  从被害人的交游关系寻求凶嫌的线索是应有的惯例。

  但谷若星由于职业特殊,所以估计她的男女关系相当复杂,由于大部分隐藏着,故侦查遇到了挫折。尒説书网

  这天的案情分析会决定从根本检讨问题,田春达组长征求各位侦查人员的意见,得到如下重点。

  (一)被害人在浴室受到突袭。但没有发出声音,由此可知被害人与加害人互相认识。

  位于上部的旋转窗为了排除热气而开着,所以声音大一点的话,朝着院子的窗口应该会听见从这里泄出的尖叫声。

  根据刑警们的调查,当夜在距离稍微远一些的地方有人站着说话。而且男子公寓这边的二楼、三楼也都有窗子开着,所以浴室的叫声应该会传到这里。既然没有人听见叫声,故推测被害人是突然被勒住脖子无法发出叫声。

  另外一点,浴室是在地下室的角落,洗澡时间过后,很少有人走近这里。而且十点过后,管理员就离开锅炉房,地下室成为无人地带,这点也须包括在考虑条件之内。

  (二)女子公寓各房间的房客经过调查后,与被害人关系最密切的,仍然是赖妙香。其他房客几乎都不认识被害人。但被害人遇害的时间,赖妙香有正确的不在场证明。她是与三名服装学校教师在一家咖啡馆见面,时间是从晚上九点到十一点二十分,不可能在散会后,于凶杀案发生时间前赶回女子公寓现场。

  (三)赖妙香的供述十分暧昧不清,可疑点相当多。

  但这些都推定为她与被害人是同性恋关系,极力避免其事实被揭露所致。事实上赖妙香确实很挂虑这些传说,因此,她怀恨被认定为传出此谣言的人——官明照。

  胡和静在地下室楼梯遇见的包头巾女人行踪,至今仍未查出。她是凶手的可能性颇大,至少,她是重要的证人,目前仍在努力追踪之中。

  (四)女子公寓的房客是否为包头巾女子的可能性,也作过一番调查,多半的人在那个时间都有不在现场的证明。单独留在房内的人虽然不能提出有力的证明,但自动请求搜查房间,结果都没有发现包头巾女子的衣服,或被害人的东西。

  这些情况经过讨论后,参加会议的一位刑警拿出调查赖妙香任职的服装学校的报告。

  “据说,赖妙香的储蓄相当丰富,她在同事之间以吝啬而闻名。有的人说,她的存款起码有一百万元以上。可是,近来她常常说,不能按照计划存钱。她的薪水,由于她是现任校长的第一届毕业生。所以相当多。据说,实际月入大约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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