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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章 代言?[1/3页]
弗格森的话被媒体认为大有深意,因为雷欧的租借合同正好是一年,这说明弗格森对一年后让雷欧正式成为红魔的场上一员已经有了那么一点点意思。
但这一点点就足够了,当雷欧通过报纸看到这句话的时候,他心中的激动那真是无以言表的。
雷欧最喜欢的俱乐部就是曼联,这也是当初他为什么偏偏选择曼联的青年队考核的原因之一,对于红魔,他有一种近似疯狂地崇拜。
那是个顽强的队伍,一支伟大的队伍,不仅仅因为它获得了众多的冠军,更因为它每每在逆境中都能重新站起来。
这样的球队很对雷欧的脾气,所以他喜欢。
至于拉齐奥,雷欧并没有多少感情,来这里无非是想给自己镀一层金而已,把意甲的赛场当做未来进入红魔主力的跳板。
当然,他不会消极怠工,人家肯给他一次机会,他就要用全力去报答这份恩惠。
只是通过两场比赛,他已经渐渐发现了自己的硬伤,那就是脚下的技术。他很清楚,如果技术不够成熟,那么背对方冻结之后将很难再有所作为,不仅速度优势难以发挥,就连远射的动作也很难作出来。WwW.XiaoShuo530.com
一个出色的前腰,一定要拥有过人的脚下功夫,这是毫无疑问的。
因此,在结束了雨佛罗伦萨的比赛之后,他就主动给自己加练,每天就盯着罗留给他的那本小册子翻来覆去的琢磨,同时尽量做到球不离脚。他不怕消耗体力,因为他的身体实在太壮实了,或许是天生的,就算连续两场九十分钟的比赛,他也能以最佳的状态跑下来。
还记得曾经上高中的时候,县里举办了一次长跑比赛,距离是一万米。也就是去年的事情,那个时候他还没有去英国。
当时一起跑,他就以百米冲刺的速度飞奔,看的所有人目瞪口呆。几乎所有的人都认为他是个没有练习过长跑的菜鸟,估计最多一千米之后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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