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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四十二章 监视居住[2/3页]
人,其次还有很多详细的条件,比如怀孕、哺乳、身体健康原因之类的。还有一个例外,因案件特殊情况需要或者案件还在侦破阶段,采取“监视居住”这种强制措施。
江春明和张建军符合以上的例外条件,但是首先不满足先决条件,犯罪嫌疑人和报告人他俩都不是。
案件的特殊性,特事特办,看来这次的压力由省厅承担。
陈严问:“期限是多久?”
王平回答:“六个月。”
一听这么长的时间陈严就头大。
是事也躲不掉,陈严问:“具体需要社区做什么?”
王平回答:“协助辖区派出所看住两个人,不要出小区。”
陈严大惊:“不会是天天在他们家外边盯着吧?”
王平笑了,说:“不是不是,会在他们家门外安装摄像头的,按时寻访一下就行,派出所为主,社区为辅。”
陈严还在想办法,有没有可能让自己退出警民联动小组,这是一个得罪人的差事儿。
王平看出陈严的想法,接着说:“本来监视居住是不能离开住所的,折中一下,不离开小区就行。别想着拒绝了,有些事情总要有人去做,你不做我还要找别人!”尒説书网
陈严想也不想,说:“找别人最好!”
王
第一卷 第四十二章 监视居住[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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