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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0章 无形既大行[3/3页]

  ,世界上最古老的两种职业,其中之一就是贼,别小看毛贼,那些技巧和能力,比警营教官能教给你的都多。所有的犯罪形式里,这可能是最低端的一种,但同时也是最难缠的一类……如果你有兴趣,我就往下说。”孙韶霜审视着他,像在揣度此人是否合适。

  平三戈还没有从惊讶中省过神来,怎么是一地蛋碎的感觉,好好的一个警察,让当贼去,他苦着脸道着:“领导,我不知道怎么称呼您,我虽然四体不勤,可我三观很正。您要让我当英雄什么的,我还真得考虑下,可您让我当贼……我能有什么兴趣?”

  “最好的结果是当贼,可能你还不太够格。你可能有点误会了,这个任务的危险系数基本为零,详细的情况就在这儿,简单地讲,就是了解最底层生活状态,包括社会的最底层和警务的最底层,其实很多人都有一种误解,什么大案要案,实现职业新高度等等,都是信口开河,其实对社会危害最大的,是底层基数庞大的这些小偷小摸和坑蒙拐骗,因为这些和最大基数的群众生活息息相关……不要用怀疑的眼光看我,我并不期待晓以大义能感动你,我是在通过省厅招蓦志愿者,而且,我也预见到了我们此次见面的结果。”孙韶霜微笑着道。

  “好吧,我需要再考虑一下答覆您。”平三戈不废话了,敬礼,等他转身要走时,又回身,同样微笑着问孙韶霜:“我想问一下,这个结果您预见到了吗?”

  没答应也没拒绝,故意调戏权威一般,孙韶霜笑着点点头道:“你和我想像中没有差别,这份报告的背面写上了你刚才的表现,在你来之前,你可以验证一下。”

  哟?这江湖狗皮膏药卖的,平三戈不信邪了,他踱步上来,拿起了那份厚厚的报告,在背面果真有行云流水的钢笔字,那上面写着:……双职干部家庭出身,生活优渥,性格特征为骄傲、自负、眼高于顶,属于有理想缺行动、有抱负缺勇气一类,标准的志大才疏温室男类型,其反应不会是单纯的拒绝,因为那与他性格中的自负相悖;也不会是接受,因为这种怯懦且缺乏责任感的性格,不可能具备警察的献身精神。所以他的反应应该是,以模棱两可的话敷衍。

  平三戈看罢,使劲地咽着发干的喉咙,真正的心理学察言观色他也只是听说过,今天乍见,还是出自一位老女人身上,把他看呆了。

  “你上大学,心理学专业教材我参与过编撰,练就一双看穿别人的眼睛是很好玩的。”孙韶霜笑着道。

  “这一点都不好玩,窥探别人的生活能给你带来乐趣吗?”平三戈忿然把报告扔在桌上。

  “实话实说,能。当我看到你糟糕的生活时,实在替你挽惜。”孙韶霜同情地道,平三戈不屑驳着:“不好意思,这座城市里糟糕的人很多,我不属于其中,我有房有车,有让人羡慕的稳定工作,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多了,您这个任务去找个活得失败,过得很挫的小警察去干吧,我真没兴趣。”

  “我们的理解层次不同,为什么我觉得你所说,恰恰是你生活的悲哀呢?我看过你的资料,父母离异,离异的一对父母都是警察,离异重组家庭后都觉得亏欠你很多,所以他们在倾尽全力满足你,你上公安大学还差几分,是你父亲使的劲争取的委培名额;你就业也是照顾子弟,你有房子有车也全是你爸妈掏的腰包,所谓斗米养恩,担米养仇啊,都现在你都不原谅他们,啧……”孙韶霜道。

  被刺激到的平三戈已经徒然色变了,他瞪着眼睛咬牙切齿道着:“这是我的私事,你无权评价。”

  “我只是陈述,并未评价,而且我要指出的是,你的过去和你能看到的未来,都是你父母给你铺好的路,你有过找到自己的时候吗?没有自我的人生都是悲哀的,无关他的职业。”孙韶霜道。

  这一句把平三戈听愣了,按部就班、朝九晚五、每天病恹恹烦躁地对着处理不完的工作,每天面对要敬礼,敬完礼就想吐口水的上级,他妈的别提多悲哀了。

  “离我们见面约定半小时,还有二十分钟,我建议你看一下,懦弱者把一无所有叫做灭亡,而强者却在一无所有中找到新生,不想挑战一下自己吗?反正你爹妈给你扛着,输也输得起,可万一赢了,就了不起了。”孙韶霜起身,慈详地拍拍他的肩膀,自己径自出去了,把他一个人留在市局保密处的接待室里。

  那是改变命运的二十分钟,然后他说不清自己是被激将、还是被教唆,接下来就义无返顾地跳到这个坑里了。

  有了一个化名:平三戈,代号:队长。

  目标任务:设法侦查长安市的各扒窃团伙,摸清类似犯罪的团伙成员、行为模式、以及作案规律。

  别看描述得这么官方,这个坑比他一辈子能开发出来的脑洞都大,其实就是被设计以嫌疑人的身份送进拘留所,尽可能地多认识,多和那些形形色色的毛贼打交道,

  直到今天,一切又回到了原点………

  …………………………

  …………………………

  嗒……平三戈闭着眼睛,手摁在开关上,淋浴头的水随着思绪嘎然而止。他听到了轻微的敲门声,不知道什么时候,这双耳朵练得像警犬一样灵敏。

  “三儿,你没事吧?”是杨奇志在叫他。

  “没事,稍等会儿。”他回道。

  “好吧,有什么需要叫我。”杨奇志道。

  “知道了。”他淡淡回道。

  擦着身上的水迹,可擦不去的是伤痕在记忆中留下的印记,左肩有块伤,是初到长安被人抢包时留下的;后背肯定有几处伤,妈的挨了不止一回打,每次都抱着脑袋用后背扛。心理学的理论能用上的真不多,但他通过实践明白了,像他这样三观很正、为人实诚、好坏不分的类型,基本就是犯罪心理学上所说的易被侵害对象。

  好歹也是个学过心理学,上了两年班的警察,妈的到拘留所连块睡觉的地方都混不上,甚至连点吃的都会被抢。进了好几个贼团伙,都是偷一回就嫌他太笨给打发了,还有的在打发之前,会嫌他偷不到东西,连人也给打一顿。

  唯一的优点是,笨成这样,还真没人怀疑他是警察。

  “可我就是警察啊!”

  他打开了床头的柜子,摊开了封存的私人物品,穿上了自己制服,他在抚摸以前并不在意的警服时,莫名地有种陌生和心悸的感觉,那种感觉就像他第一次伸向别人背包偷东西时。

  不管是满满的神圣或者满满的罪恶感,都会让人心悸吧?

  “这是我吗?”

  他站在镜子前,镜子里削瘦,大眼,总是觉得脸上带着贼相,身姿不再像曾经那么标挺,目光也不像原来那么清澈,甚至他会莫名地想起,那位茕茕孑立的贼王,夕阳的余辉仿佛他曾经的荣光,或者会想起又蠢又可爱又可恶的肥布,这家伙活得那么跌宕起伏居然活这么大真不容易。

  还有贱笑一脸的导演、帅得妖冶的二棍、傻了吧叽的熊二,这群作奸犯科的家伙生活的那么五彩缤纷,还真是了之前的沉闷无比比拟的。曾经他巴不得这次任务结束,可真到了尾声,他却发现自己奇怪地有点恋恋不舍了。

  “可惜了,我找到了犯罪的模式,却找不到自己,是个什么样子。”m.XiaoShuo530.Com

  他黯黯地道,他很奇怪有一种莫名的内疚袭来,让他心里觉得,现在的镜子里的人,也不是自己的样子,这一段长长旅程,仿佛又是一次迷失。

  门开了,表情郑重的平三戈踱步出来了,他已经失去了基层警员该有的礼貌,径直拉了张椅子,一坐一靠,看着徐佑正和孙韶霜道着:“你们还有什么不明白,问吧。”

  嗯?孙韶霜被这家伙嚣张的态度给噎了下,眼睛凸了。

  那几位惊得噤若寒蝉,面面相觑,话说警营里能让人脱胎换骨,莫非贼窝里也有同等功效?否则这家伙怎么活脱脱的一身江湖匪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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