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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猎熊,玩狼,毛绒绒最棒了![3/3页]
跟小绵羊似的,带着修斯来到了最近的大熊洞附近。
修斯把自己的矮脚马托付给了他们,提着剑就去了。
洞里的熊还在冬眠,就被修斯捅了头盖骨,直接毁了脑子,当即毙命。
修斯牵回了自己的小马,认真道:
“去吧,熊洞里还有不少果实,把这些东西都带回领地吧。”
“......”所有人都惊呆了,惊得简直不知道要怎么表达自己内心的感情了。
从未有人这么轻而易举的杀死巨熊!真的这么简单?怎么会这么简单!
修斯如法炮制,遇见不带崽子的杀,遇见带崽子的就放,一晚上杀了四十多头大熊,走了大半个森林,此时已经是深夜了。
其他猎人要么回领地了,要么就在树屋里休息,等兔子狐狸进陷阱。
而修斯,他在和狼群打架。
鬼知道他看起来干干净净的小矮脚马在狼的眼里是多么的鲜嫩可口,直接就扑上来要咬马屁股。
修斯还挺喜欢这些狼的,长得十分健壮,高大威武,毛一看就十分厚实,摸起来手感应该也不错,和狗应该差不多。
而且据说狼十分记仇,要是真的得罪彻底了,那就得杀光光。
再加上劳伦克斯家族的标志是狼,宰狼似乎不太好。
所以修斯就和狼群玩起了保护小马的游戏,来一只他抱一只,然后甩出去,抱到手感好的再撸两把,摸得这群狼都怀疑人生了。
力气大的能抱住一只狼,速度和反应比狼都快!
而且不管怎么咬怎么抓都伤害不了这个人类!
最过分的是这诡异的人类还拽狼的舌头!WwW.XiaoShuo530.com
已经不知道第几只狼趴在地上干呕了!
玩了好几个小时,头狼都上了,三只狼群起而上。
矮脚马躲在松树和修斯之间连连惨叫,不知道的还以为要被咬死了。
三只狼几乎是一起扑上来的,修斯肆无忌惮的使用着身体,一手一个抓着脚扯下去,然后迎头抱住了头狼,任由对方咬住自己的脑壳,把脸往狼毛里一冒,深深一吸。
“不愧是领头的,手感最棒!”
第12章 猎熊,玩狼,毛绒绒最棒了![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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