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一百零九章周其名一审  请个律师打官司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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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九章周其名一审[2/3页]

  当天你在出事现场吗?”

  被告周其名回答:“在现场。”

  余松平继续发问道:“那请你讲一下事故发生的具体过程?”

  周其名颤抖着声音回答:“那天上午十点多钟,我叫工人放炮向东扩大石塘。炮声响后,工人跑回石塘,准备清理塘口。刘苍南当时跑在最前面,第一个冲下石塘,到了塘底。我们几个人都走在后面,等我们走到石塘边上时,突然发现在刘苍南的上方七八米处的坡道上,冒出了一块石头,这块石头好像被人用力推了一下,直接滚下了下去,砸在了刘苍南的头上,好像见鬼了一样,我现在想起来还十分害怕……”WwW.XiaoShuo530.com

  “你们是否为刘苍南配备的安全头盔?当时刘苍南戴安全头盔的吗?”余松平再次发问。

  “没有。”周其名回道。

  “请代理人或辩护人向被告人发问。”审判长指挥道。

  “被告人,刘苍南是你雇用的吗?月工资多少?”小刘首先抛出了一个问题。

  “是的,一个工资一千多元。要根据他每天干活的时间以及劳动强度确定。”周其名如实答道。

  “你现在是否愿意赔偿?”小刘继续发问。

  “愿意赔,但我没有那么多钱赔。”周其名嗫嚅着。

  鉴于双方对事实部分争议不大,法庭简单组织了举证和质证。

  “法庭调查到此结束,请双方发表辩论意见”审判长继续指挥着庭审向下一个程序推进。

  “被告人明知不具备生产防护条件组织生产,甚至都没有为工人配发头盔。强令工人冒险作业。具备犯罪上的主观心理状态。这和意外事故有本质上的区别。意外事故必须是无法预料和无法避免的事故。”公诉人余松平侃侃而谈。

  “突然塌方的石头伤害到了被害人,这是被告人无法预料和无法避免的。本案应该属于意外事故而不构成犯罪。所谓过失致人死亡必须是被告人能够预料到,因为疏忽大意没有预料到而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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