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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章 证据确凿[3/3页]

  鞋之灰烬。于刘翠云家正堂角落取得。

  再看证词记录:三月初六,王齐正回乡,戌时与秦相何发生争执,并将其痛打一顿。第二日巳时左右,王齐正找到刘翠云于秦家争论。王齐正出门时曾高喊:“刘翠云,你执迷不悟,嫁给他你会后悔的。”

  当天申时,街坊孙贤贵因前去王齐正家找其修补墙洞,无意中撞见王齐正于家中饮酒,其妻王周氏于内室哭泣不止。尒説书网

  期间王齐正对王周氏大骂道:“你现在就给我滚,我王某人立即给你休书。你走了我立马便和隔壁小寡妇过去。”

  而大约戌时,对门的刘二喜亲眼看见王周氏从家中奔出,怒闯秦家,并在屋内与刘翠云大打出手。大约一刻钟后,刘翠云披头散发地冲向王齐正家,几番争执后便没了动静。

  戌时末,刘翠云从王齐正家中仓皇跑了出来回了自家院子。

  至于王周氏,当日下午自从与刘翠云厮打之后便再未回家,当晚于北街王齐正的姑母崔王氏家中留宿一夜。

  直到第二天清晨卯时左右,王周氏返回家中,与对门刘二喜、街坊孙贤贵、段香枝等人一同进屋后发现王齐正业已死亡多时。

  从驿馆出来,方凌直觉更加地头疼,铁证如山,且所有证据均为实锤,俱都指向了翠云嫂子。

  只是证据未免太过于完美了一些,而且偌大的案发现场竟无一证据,能够证明翠云嫂子的证据却全部在秦家获得。感觉就像有人故意清理过案发现场,又将所有证据故意遗落在秦家一样。

  疑点一、血衣:若人是翠云嫂子所杀,返回家中将染血衣物换下,却为何堂而皇之地将其扔在厅堂?

  疑点二、灰烬:既然翠云嫂子为了毁灭证据已经焚毁了所有衣服鞋袜,为何单单留一件血衣不焚。

  疑点三、凶器:凶器为一普通半尺尖刀,并无任何特殊标记,亦无任何指向性。扔在现场就好,翠云嫂子何必将其带回家中藏于柴草之内,这般多此一举不更是引火烧身?

第57章 证据确凿[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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