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114章 抚养权官司  别洗了,都说你是社会大哥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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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抚养权官司[1/3页]

  项越带上校长室的门,准备回公司。

  不远处的走廊上,教导主任偷偷摸摸的站在墙角。

  看到项越,他立马朝项越勾了勾手。

  “我?”项越指了指自己,满脸疑惑。

  这老头平时看见他们就跟见了瘟神似的,今天这是怎么了?还邀请上了。

  他慢悠悠晃过去,还没站稳就被主任一把拽到墙角。

  “项越。”教导主任探头看向四周,鬼鬼祟祟,“连虎没跟着你吧?”

  “在公司呢。”项越话音刚落,怀里就被塞了个鼓鼓囊囊的塑料袋。

  项越:几个意思?送礼给学生?主任家有人想进洪星?

  脑补了几个答案后,项越低头看了下。

  好家伙,进口猫粮、逗猫棒、还有件迷你囚服?

  他抬头时表情都裂了:“主任您这是...家里有人想进洪星?”

  教导主任轻咳了两声,声音压得极低:“请转交给洪星001号囚犯,亲属探监物资。”

  “啥囚犯?我们可是正经公司!”项越差点跳起来,这老头诽谤上瘾了是吧?

  看到项越不解的表情,主任急得直跺脚:“豆豆啊!001号是豆豆啊!你们不会把它处决了吧?”

  项越挠头想了半天,什么豆豆?主任也是老了,都开始犯癔症了。

  主任开始红温,夺走他的豆豆,还装出这副模样,黑社会没一个好东西。

  他看了看项越的体型,又看了看自己的,算了,别人生气我不气,气出病来无人替。

  他咬牙切齿补充道:“豆豆就是你们之前捡到的猫,抓伤光头那只。”

  “哦!连锅端啊!”项越恍然大悟,“原来它是您养的?”

  主任点头,然后僵住了:“什么端?”

  “连锅端,连虎给取的名。”项越掰着手指解释,“罪名是故意伤害洪星高层,判了无期。”

  主任脸色难看,从白到红再到青。

  他深吸一口气,从公文包里掏出本《刑法》,哗啦啦翻到第二百三十四条。

  “你看看!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豆豆那是正当防卫!”

  项越:你他妈是不是有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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