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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解决“普泛就现象之存在而言所有现象依存性之总体”之宇宙论的理念[2/3页]
由所有经验上不受条件制限之因果作用”
时所遵循之方法不同。盖在论究自由之因果作用时,以事物本身为其原因(substantiaphaenomenon现象的实体),且以之为属于条件系列,仅其因果作用被思维为直悟的耳。
反之,在此处论究以不受条件制限之存在者为现象之根据,则必以必然的存在者为完全在感性世界之系列以外(ensextramudanum视为超世界的实在者),且以为纯然直悟的。
除此以外,必然的存在者实无其他方法能免于从属“使一切现象成为偶然的及依存的之法则”。
故理性之统制的原理在其与吾人现有问题有关之范围内,则如下:感性世界中之一切事物,皆具有一种经验上受条件制限之存在,且其所有之性质,无一能为不受条件制限之必然者;以及对于条件系列中之一切项目,吾人必须期待有——且须尽力探求——某种可能的经验中之经验的条件;以及吾人绝无正当理由自经验的系列以外之条件引申一种存在,或视“此种存在”在系列范围内为绝对的独立自存者。顾同时此种原理绝不妨阻吾人承认全体系列能依据——脱离一切经验的条件,其自身包有一切现象所以可能之根据之——某某直悟的存在者。尒説书网
在以上所述之种种中,吾人并无证明“此种存在者之不受条件制限之必然存在”之意向,且亦无建立“感性世界中现象存在之纯粹直悟的条件”可能性之意向。正如吾人在一方面限制理性不使其脱离经验的条件之线索以免误入超经验的之歧途,而采用不能有任何具体的表现之说明根据,故吾人在另一方面亦必限制悟性之纯然经验的使用之法则,使其对于普泛所谓事物之可能性,不致贸然有所决定,且使其不致仅以“在说明现象时毫无用处”之理由,而以直悟的事物为不可能。故吾人之所说明者仅为:一切自然的事物及其所有经验的条件之彻底的偶然性与吾人任意所假定之必然的(但纯然直悟的)条件,乃并行不悖者;且其间并无真实之矛盾,二者皆可谓事真实者也。此种由悟性所思之绝对的必然存在者,其本身或为不可能,但此种不可能绝不能自“属于感性世界一切事物之普遍的偶然性及依存性”推论而得,亦不能自“禁阻吾人停留在其所有偶然的项目任何之一,以及禁阻乞助于世界以外之原因”之原理推论而来。盖理性之进行,一方之
四 解决“普泛就现象之存在而言所有现象依存性之总体”之宇宙论的理念[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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