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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家庭[2/3页]

  而且由于单身女子的新型自由,女子在决定做母亲的时候,要比以前作出更大的牺牲。在这些情形之下,谨小慎微的母亲对孩子要求太少,而唐突莽撞的母亲又要求太多。前者抑制着自己的本能的爱而变得羞羞答答;后者却想在孩子们身上补偿自己忍痛舍弃的快乐。在前者的情况下,孩子的爱没有得到满足;在后者的情况下,孩子的爱又受到过度的刺激。总之两者都不存在那种唯有完美无缺的家庭才能提供的朴实无华的幸福。

  考虑到这诸多困境,生育率的下降还会使谁感到惊讶?人口生育率的下降已经普遍地达到这个幅度,以至于人口已显示出萎缩的迹象。然而在富裕阶层,这一幅度早已超过了,这不仅在某一个国家如此,而且实际上已遍及了全部高度文明的国家。关于富裕阶层的生育率,没有多少统计资料可供援引,但从L文提及的吉恩·爱林的著作中,我们可以引用两条事实。1919年至1922年期间,斯德哥尔摩的职业妇女的生育率只占全部妇女的生育率的三分之一。1896至1913年期间,美国惠斯莱大学的4000毕业生生育的孩子总数约为3000,可是如果为了阻止人口的实际萎缩,必得8000孩子才行,而且没有一个夭折的。无可置疑,白人的丈明有一个非常奇怪的特征,就是人们吸收这种文明的程度,与其生育率成反比。最文明的人生育率最低,最不文明的人生育率最高,两者之间还有一条列等级。现今的两方国家中,最聪明的那部分人正在渐渐死去,过不了几年,整个西方民族在数量上将会减少,除非由文明程度较低的地区的移民来补充。而一旦移民接收了该国的文明,他们也将逐渐减少。很明显,具有这种特征的文明是极不稳定的。除非它能不断增加自己的人口数,否则立迟早有一天会彻底消亡,让位于另外一些文明,在这些文明中,做父母的冲动保存了足够的力量,以阻止人口减少。

  在所有的西方国家,官方的道学家们试图通过规劝和柔情来解决这一问题。一方面,他们宣称,每对夫妇都应该按照上帝的意愿生育孩子,不管这些孩子是否拥有健康和幸福。另一方面,身为男性的教士们妄谈母性圣洁的快乐,谎称一个全是瘦骨嶙峋、贫困交加的大家庭是什么幸福之源。政府也加入到这个规劝行列,说什么相当数量的炮灰是必不可少的,因为如果没有足够的人用于毁灭,所有这些精良的武器又有什么用?奇怪得很,一个做父母的即使承认这些主张能用于别人,但是一旦要用到自己身上时便充耳不闻了。教士和爱国主义者的心理学完全是错误的。教上只有在用地狱之火来吓唬人们并见有效时才会取得成功,但现在相信这种威吓的人已经不多了。任何威吓,如果力度不够,那么它根本不可能左右人们的最为隐秘的行为。至于政府的言论,确实太残酷无情了。人们或许会同意让别人去充当地灰,但决不会想让自己的孩子也充作此用。这样,政府能采取的唯一对策,便只有尽量使穷人处于愚昧之中了。但是根据统计数据表明的,这种努力,除在一些西方最落后的地方外,是完全行不通的。即使真的存在什么公共责任,也很少会有人出于这种责任感而生儿育女。他们之所以生孩子,或者是因为相信孩子会给他们带来新的乐趣,或者是因为对如何避免孩子出世一无所知。后种情形至今仍较普遍,但在慢慢减少。政府也好,教会也罢,不管它们采取什么行动,都阻止不了这种人口萎缩的势头。因此,白人如果想要继续延种续族,就必须使做父母这件事能重新给人带来幸福。

  当一个人只考虑人类天性而不管现实环境时,我想,身为父母显然在心理上能够享受到生活必须赋予的最伟大和最持久的幸福。这一点,毫无疑问,对于女入比对于男人来说更为真实;对于男人也比许多现代人所设想的要更为真实。这已经被过去的全部文献所公认,赫古巴对孩子的关心远远超过对文夫的关心,麦克狄夫对女儿也比对妻子更照顾一些。在《旧约》里,男女双方都热衷于传宗接代;在中国和日本,这一精神至今仍很活跃。有人认为这种欲望来自祖先崇拜,我认为事实恰恰相反,即祖先崇拜乃是人类重视宗族延续的表现。与我们前已提及的职业妇女截然不同,人的生育的冲动一定非常强烈,否则决不会有人愿意作出必要的牺牲以满足这一冲动。在我个人看来,做父母的幸福大于我所经历过的一切幸福。我相信,当环境诱使男人或女人放弃这种幸福,必定留下一种非常深刻的需要没有得到满足,而这又引起一种不满和倦怠,其原因往往不为人知。在这个世界上如果想要幸福,特别在青春流逝之后,一个人必须觉得自己并不是孤独的,生命也不会马上枯竭,自己是生命之河的一部分,发源于最初的细胞,流向那遥远而神秘的未来。作为一种意识到了的情感,若用固有的词语来表达的话,它确实是极其文明而富于智慧的世界观;但是,如果作为一种模糊的本能的情感,它就是原始的、自然的,与高度的文明大相庭径。一个能够获得伟大而非凡成就的人,自然会名垂青史,并能够以其工作来满足生命延续的需要。但是那些才华平庸的人们,却只有借孩子们来聊以自慰了。凡是让生育的冲动萎缩的人,已经把自己与生命之河分离,并因而冒着生命枯竭的危险。对他们来说,除了那些特别超脱的人,死亡意味着一切终结。他们身后的世界不再关心他们,并且正因如此,他们的所为在他们看来是琐碎的和次要的。对于众多儿女绕膝的人来说,如果他出于一种自然的情感而挚爱他们,未来至关重要,至少在他有生之年是如此。这种感觉不仅出于道义或想像,也出于自然和本能。一个人,如果他能够把自己的兴趣伸展到个人生活之外,很可能会将这种兴趣伸展到更远的地方。像亚伯拉罕那样,当他想到自己的后代将去承受福祉时,他感到非常满足,即使这种承受许多代人之后才会实现。通过这种感觉,他才摆脱了那种差点消灭他所有的情感的空虚感。

  当然,家庭的基础建立在这一事实之上,即父母对他们自己的孩子有一种特殊的爱,这种爱与他们相互之间的爱不同,也与他们对别人家孩子的爱不同。确实,有些父母亲很少或根本不爱自己的孩子;同样确实的是,有些女人对别人家的孩子的爱,与对自己家的孩子的爱,同样强烈。尽管如此,务实是明摆着的:父母之爱是正常人给予自己孩子,而不是任一别人的一种特殊情感,这一情感是我们的动物祖先的遗传物。在这方面,我认为弗洛伊德似乎没有充分考虑到性的生物因素,因为无论是谁,只要他视察了一头雌性动物如何对待其幼F,就会发现它对幼仔的行为,与对性关系上的雄性伙伴的行为截然两洋。这种差别也存在于人类之中,不过略有不同和不那么显著罢了。如果这种特殊的爱并不存在、那么家庭作为一种制度便会是无关乎幸福的了,因为只要把孩子交给专家抚养,就万事大吉了。然而现实地讲,只要身为父母者的本能不曾衰退,那么他们对孩子的这种特殊的爱,不仅对孩子,而且对他们本身都具有重大的价值。对孩子而言,父母慈爱的价值在于它比任何别的情感都更加可靠和值得信赖。朋友爱你是看中了你的优点,情人爱你是看中了你的魅力,假如优点和魅力不再存在,朋友和情人也许会悄然离去。但在患难中,父母都是最值得信赖和依靠的人,不管是在病中,还是在蒙受耻辱时,如果他们的确是好的父母亲的话,他们就会仍然本能地爱着自己的孩子。当别人称赞我们,我们会感到高兴,但大多数的人这时内心会有一种并不可靠的感觉。父母爱我们,是因为我们是他们的孩子,这是无法改变的节实,因而我们感到他们比谁都值得信赖。在顺境当中,这也许无关紧要;但在逆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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