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错误,点此报送』
第七章 《数学原理》: 哲学方面[1/3页]
自一九○○直到一九一○这些年,怀特海和我把我们大部分的时间都用于后来所成的《数学原理》。虽然这部著作的第三卷到一九一三年才出版,我们在这部书里的任务(除去校对)是在一九一○年完成的,我们在那一年把全部稿子交给了剑桥大学出版社。
我在一九○二年五月二十三日写完的《数学的原理》结果变成了其后那部著作的一个粗糙、很不成熟的草稿。可是,《数学的原理》和《数学原理》不同之点是,《数学的原理》是包含着和别的一些数学哲理的争论。
我们所想解决的问题有两种:哲学的与数学的。大致说来,怀特海把哲学问题留给我。至于数学问题,记号法大部分是怀特海创制的,(引用皮亚诺者除外)。关于级数大部分的工作是我做的,其余是怀特海做的。但是这只是指初稿。每一部分都是弄过三次。我们两个人不管是谁拟出一个初稿的时候,他就把这个初稿送交另一个人,这一个人通常是把它大加修改。然后,原来拟初稿的人再把它最后定稿。这三卷书几乎没有一行不是合作的成品。
《数学原理》的主要目的是说明整个纯粹数学是从纯乎是逻辑的前提推出来的,并且只使用以逻辑术语说明的概念。这当然和康德的学说正是相反。一开始我以为这部书是用以驳斥“那个强词夺理的庸人”的一个插话,这个对康德的称呼是佐治?坎特说的。
坎特为表示得更明确一点,又说:“他不大懂得数学”。但是后来这部书向两个不同的方向发展了。在数学方面,整个新的题目出现了,包含新的记号法在内,有了这种新的记号法,就可以把从前用散漫粗疏的普通语言所对待的事物,用符号来处理。在哲学方面,有两种相反的发展,一种是愉快的,一种是不愉快的。愉快的是,所需要的那套逻辑机构结果是比我所想象的要小。特别是,结果知道类是不必要的了。在《数学的原理》里有许多是讨论一的类和多的类二者之间的区别。关于这一点的全部讨论,以及那本书里很多复杂的论证,证明是不必要的。结果是,那本书写成后好象是缺乏高深的哲理,难解是高深的最明显的特点。
那个不愉快的方面确实是很不愉快的。自亚里士多德以来,无论哪一学派的逻辑学家,从他们所公认的前提似乎可以推出一些矛盾来。这表明有些东西是有毛病,但是指不出纠正的方法是什么。在一九○一年的春季,其中一种矛盾的发现把我正在享受的那种逻辑蜜月打断了。我把这件倒运的事告诉了怀特海,他引了一句话:“愉快自信的清晨不再来”,我却不能得到安慰。
坎特证明没有最大的基数。我是把坎特的这个证明细想了一番之后,发现了上述的那个矛盾的。我脑筋简单,以为世界上所有的事物的数目一定是可能有的最大数目了。
我把他的证明用于这个数目,看一看怎么样。这个办法使我考虑一个特殊的类。我顺着以前看起来好象是适当的路线去思索,我觉得一个类有时候是,有时候又不是它自己的一个项。举例来说,匙子这个类不是另一个匙子。但是,不是匙子的那些事物的这个类却是不是匙子的那些事物之一。似乎有些例子不是负的:例如,所有类这个类是一个类。
把坎特的论证加以应用,使我考虑不是自己的项的那些类。好象这些类一定成一类。我问我自己,这一个类是不是它自己的一项。如果它是它自己的一项,它一定具有这个类的分明的特性,这个特性就不是这个类的一项。如果这个类不是它自己的一项,它就一定不具有这个类的分明的特性,所以就一定是它自己的一项。这样说来,二者之中无论那一个,都走到它相反的方面,于是就有了矛盾。
最初我以为在我的推理的里面必是有怎么一种小小的错误。在一种逻辑的显微镜下我检查了每一步,可是我发现不出有什么不对来。我给弗雷格写了一封信,把这件事告诉了他。他回答说,算术发生了动摇,他并且说,他看出他的第五个定律是不能成立的。
这个矛盾使弗雷格十分烦恼,他放弃了从逻辑演绎出算术的企图,直到那个时候为止,他本是一生致力于此的。就象遇到无理数的毕达哥拉斯的门徒们一样,弗雷格逃到几何学里去了,显然他以为直到那个时候,他一生的事业是走错了路。至于我呢,我觉得毛病是在逻辑,而不在数学,逻辑非加以改造不可。由于发现了一个秘诀,我的这个意见得到了证实,用这个秘诀可以制造出简直是无限数目的矛盾来。
对于这个情形,哲学家和数学家们有各种不同的反应。班格莱是不喜欢数理逻辑的,他曾非难数理逻辑,以为它是不能有结果的。他高兴地说:“它不是不能有结果的了,它产生了矛盾。”这话的确是很好,但是并不能解决问题。一些别的不赞成佐治?坎特的数学家采取三月兔的解决办法:“这个我腻烦了,我们还是换个题目罢”。我觉得这也不妥当。但是后来有些人认真想解决这个问题,那些人懂得数理逻辑,并且知道确有用逻辑解决的必要。其中第一个人是F.P.莱穆塞。
不幸他死得早,没有完成他的工作。但是在《数学原理》出版以前的那些年,我不晓得后来对解决这个问题所做的努力。
我实际上是独自在那里纳闷。
有一些更老的悖论(其中有一些是为希腊人所知道的)我觉得引起了类似的问题,虽然我以后的一些作者认为这些悖论是另外的一种。其中最著名的是那个关于克利特人艾皮米尼地斯的悖论。他说所有的克利特人都是说谎的人。这就使人问,他说这话,他是不是不说谎。如果一个人说:“我是说谎呢”,这就是这个悖论所表现的最简单的形式。如果他是说谎,那么他是说谎就是一个谎,因此他就是说实话;但是如果他是说实话,他就是说谎,因为那是他说他正在做的事。这样,矛盾就是不能避免的。圣保罗曾经提到过这个悖论①。可是他对于这个悖论的逻辑方面并没有兴趣。他所感兴趣的是,这个悖论证明异教徒是坏的。但是数学家们可以把这些难以索解的问题打发开,以为是和他们的科目毫无关系,虽然他们不能把是否有一个最大的基数或最大的序数这些问题置之于不顾,这两个问题都使他们陷入矛盾。关于最大序数的矛盾是在我发现我的矛盾之前被布拉力福尔提发现的。但是他的这件事是复杂得多,因此我也就以为在推理上是有些小小的错误。无论如何,因为他的矛盾远不象我的矛盾那么简单,乍一看来好象摧毁的力量不是那么大。可是,结果我不得不承认其严重是一样的。尒説书网
在《数学的原理》里我并没有公然说我已经找到了一个解决的方法。我在那本书的序言里说:“发表一本包含那么许多未曾解决的争论的书,我的解释是,经过研究,在第十章中所讨论的矛盾,我看不出最近有得到适当解决的希望,对于类的性质最近也没有希望看得更深更透。有些解决的办法曾使我得到一时的满足。后来常常
第七章 《数学原理》: 哲学方面[1/3页]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