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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 人类的“改善者”[2/3页]

  切仍然强壮幸福的事物的猜忌。简言之,一个“基督徒”……用生理学的语言说,在与野兽斗争时,使它生病可以是削弱它的唯一手段。教会懂得这一点,它败坏人,它削弱人,——但他自命“改善”了人……尒説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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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来看看所谓道德的另一种情形,即一定种族或类型的培育。这方面最重大的例子是印度道德,作为《摩奴法典》而具有宗教效力。其使命是同时培育四种种姓,即僧侣、武士、农商和仆役(首陀罗)。在这里,我们显然不是置身于驯兽者之中了,必须有一种百倍温柔理智的人,才能哪怕只是构想出这样一种培育的计划。一个人从基督教的病房和牢狱的气氛转而步入这个更为健康、高贵、广阔的世界,不禁要深吸一口气。与《摩奴法典》相比,《新约》是何等可怜,它的气味是何等难闻!——但是,这种制度同样必须是可怕的,——这一回不是为了对付野兽,而是为了对付它的反面,不可培育的人,杂种的人,贱民,而除了使他们生病之外,它又没有别的使他们软弱无害的办法,——这是在对付“多数”。也许没有比印度道德的这种防护条规更与我们的情感相抵触的东西了。例如第三谕令,“关于不洁的蔬菜”,规定允许贱民食用的唯一食物是大蒜和洋葱,与此有关的是,神圣的经文禁止给贱民谷物或含有种子的水果,以及水和火。该谕令还规定他们所必需的水不能从河流、泉源、水池中吸取,而只能取之于沼泽入口处或牲口踩出的坑穴。同时,他们被禁止洗衣物和洗澡,恩赐给他们的水只可用于解渴。最后,禁止首陀罗妇女帮助贱民产妇,也禁止贱民妇女生产时互相帮助……——这样一种保健警察机关倒不无成效:可怕的瘟疫,丑恶的性病,因而又有“刀法”,即规定男孩行割礼女孩切除小阴唇。——摩奴自己说:“贱民是通奸、乱伦和犯罪的产物(——这是培育概念的必然结论)。他们必须仅以尸布为衣,以破罐为食具,以锈铁为饰物,仅以恶精灵为膜拜对象;他们必须不得安宁地到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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