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错误,点此报送』
第十四章 弗兰西斯教团的经院哲学家[3/3页]
个君主未经教皇许可能否获取教会财产的问题。这篇文章旨在说明爱德华三世为筹措对法战费从而向僧侣征税一事是正当的。我们还记得爱德华是皇帝的同盟者之一。
他在“一个婚姻事件的商榷”中,论及皇帝同其堂姊妹的婚姻是否正当的问题。
我们可以看到奥卡姆为了获得皇帝的刀剑保护,已尽到了他的最大的努力。
现在让我们讲一讲奥卡姆的纯哲学学说。关于这个题目我们有一本很好的书,厄内斯特·伊·穆迪著,《奥卡姆的维廉的逻辑》。我以下所要讲的,大部分内容都根据他写的这本书。这书采用了一种不太寻常的观点,但是,我想他的观点倒是正确的。哲学史家往往有一种以后人的眼光去解释前人的倾向。然而一般说来这却是个错误。奥卡姆曾被人认为是导致经院哲学崩溃的人,是笛卡尔、康德、或其他任何一个为个别评论家所宠爱的近代哲学家的先驱。按照穆迪说法,——我是同意他的——所有这些都是错误的。他认为奥卡姆最关心的事在于恢复纯粹的亚里士多德,使之脱却奥古斯丁和阿拉伯人的影响。这在很大程度上,也还是圣托马斯的目标;但如我们所见,弗兰西斯教团僧侣却比奥卡姆还要紧密地一直追随着圣奥古斯丁。按照穆迪的见解来说,近代史学家为了试图找出一个从经院哲学通向近代哲学的逐渐的过渡,而使得他们对奥卡姆作了不恰当的解释;这便使得人们把近代的诸学说附会于他,而其实他只是在阐释着亚里士多德。
奥卡姆曾为不见于他本人著作中的一句格言而享有盛名,但这句格言却获得了“奥卡姆的剃刀”这一称号。这句格言说:“如无必要,勿增实体”。他虽然没有说过这句话,但他却说了一句大致产生同样效果的话,他说:“能以较少者完成的事物若以较多者去作即是徒劳。”这也就是说,在某一门科学里,如能不以这种或那种假设的实体来解释某一事物,那末我们就没有理由去假设它。我自己觉得这在逻辑分析中是一项最有成效的原则。
奥卡姆在逻辑上——虽显然不在形而上学上——是个唯名主义者;十五世纪的唯名主义者曾尊他为他们的创始人。
他认为,亚里士多德曾为司各脱主义者所误解,而这种误解一部分出于奥古斯丁的影响,一部分出于阿维森纳的影响,但还有一部分则出于一项更早的原因,也就是出于蒲尔菲利所著论亚里士多德《范畴论》这篇论文。蒲尔菲利在这篇论文中提起了三个问题:(1)类(ge-nera)和种(species)是否为实体?(2)它们是有形体的,还是无形体的?(3)如为后者,它们是在感性事物之中,还是同感性事物互相分离?他这些问题,是作为与亚里士多德的范畴相关的问题而提出来的,这样便导致中世纪对亚里士多德的《工具篇》作出过分形而上学的解释。阿奎那曾试图消除这种错误,但其后这错误又重新被邓斯·司各脱所引入。其结果便使得逻辑,和认识论依附于形而上学和神学。奥卡姆着手将它们再度分开。
奥卡姆认为逻辑是可以以独立于形而上学的自然哲学的一种工具。逻辑是推理科学的分析;科学是和事物有关的,但逻辑却不然。事物是个别的,但在词之中却有共相;逻辑研究共相,而科学却只管使用它们并不加以讨论。逻辑关心的是词或概念,不是作为心理状态的词或概念,而是作为含有意义的词或概念。“人是一个种”不是一个逻辑命题,因为它需要关于人的一项知识。逻辑所论及的是头脑在其自身内部所构成的事物,这些事物若非通过理性的存在是不会存在的。
一个概念是一个自然的符号,一个词是一个约定的符号。我们必须把当作为一个事物而说的词,和作为具有含义而使用的词,划分开来。不然我们势将陷入谬误,例如:“人是一个种,苏格拉底是一个人,因而苏格拉底是一个种。”
指物的词叫作第一意向词(termsoeeirstintention),指词的词叫作第二意向词(termsoesecondintention),科学中的词属于第一意向;逻辑中的词则属于第二意向。形而上学的词是比较特殊的,它们兼指第一意向词所指的事物和第二意向词所指的事物。我们只有六个形而上学的词:存在、物、某物、一、真实和善。这些词都有一种特性,它们彼此都能互相表述。但是逻辑的探求也可以不必假借这些来进行。
所理解的是事物,不是由精神所产生的形式;形式不是被理解者而是借以理解事物者。在逻辑中,共相,只是些可以表述许多其他词与概念的词与概念。共相,类,种,都是第二意向词,因而,不能意味着物。然而,因为“一和存在是可以互换的,若是一个共相存在,它应该是一,并且是一个个别物。一个共相只是许多事物的一个符号。关于这一点,奥卡姆赞同阿奎那,但反对阿威罗伊,阿维森纳,和奥古斯丁派。他们二人认为只有个别的物,个别的精神,和理性的行为。阿奎那和奥卡姆二人固然承认先天共相(universaleanterem),但他们只用它来解释创世;在上帝创世之前上帝的头脑中必须先有共相。然而这却属于神学,不属于人类知识的解释,后者只与后天共相(universalepostrem)有关。在解释人类知识的时候奥卡姆从来不认为共相是物。他说,苏格拉底类似柏拉图,但绝不是由于一个叫作类似性的第三物所使然。类似性是个第二意向词,它存在于头脑之中(所有这一切都很好)。
按奥卡姆所述,有关未来的偶然性事物的命题,是还谈不上是真的或是伪的。他想把这种观点同神的全知调合在一起。他在这里,有如在别处一样,使逻辑自由独立于形而上学和神学之外。
奥卡姆议论中的某些例证可能有些用处。
他问:“按发生次序而言,最先为悟性所知者是否为个体。”
反面答案:悟性首次的和适当的对象是共相。
正面答案:感官的对象和悟性的对象是相同的,然而个体却是感官的第一对象。
因此,必须对这问题的意义加以陈述。(大概是因为这两种议论都很有力。)
他继续写道:“灵魂以外非为符号之物,首先被这种知识(也就是,被个体的知识)所理解,因为灵魂以外的一切都是个体,所以个体首先被认识。”
他继续说抽象的知识总是以“直观的”(即属于知觉的)
知识为前提,而这种知识是由个体所引起的。
然后他列举了可能发生的四种疑问,并进行了解答。
他用一个肯定性回答为他原来的问题作出结论,但却附加说:“共相是按相应次第的第一对象,而不是按发生次第的第一对象。”
这里牵涉到知觉是否为知识的来源,如果是,又到什么程度的问题。我们可以想起柏拉图在他的《泰阿泰德篇》中曾反对把知觉作为知识的这种定义。奥卡姆肯定是不知道《泰阿泰德篇》的,但若他知道的话,他就不会同意这本书。
对于“感性灵魂与智性灵魂在某一人中是否截然不同”的问题。他回答说他们不同,不过这是很难证明的。他的论证之一便是:我们的食欲可能希求一些为我们的悟性所拒绝的东西;因此食欲同悟性属于不同的事物。另外一项论证是感觉主观地存在于感性灵魂之中,但并不主观地存在于智性灵魂之中。再有:感性灵魂是扩展的和物质的,而智性灵魂却两种性质都不是。于此他提出了四种神学的反对论,但他作了解答。奥卡姆对这个问题所持的见解,也许与人们所期待于他的有所不同。无论如何,他在把每个人的智力认为是属于各该人的,而不把它认为是非个人之物这一点上,是同意圣托马斯而反对阿威罗伊的。
由于主张逻辑和人类知识的钻研无需牵涉形而上学和神学,奥卡姆的著作鼓舞了科学研究。他说奥古斯丁主义者错在首先假定万物不可理解,人类没有智力,然后再加上从无限来的一道光,借此使知识变为可能。在这点上,他是同意阿奎那的,但也各有强调,因为阿奎那主要是一个神学家,而奥卡姆在有关逻辑方面,却主要是一个俗世的哲学家。
他的治学态度给研究特殊问题的学者以自信,例如,欧利斯姆人尼古拉(死于公元1382年),他的直接追随者,曾钻研过行星理论。这人在某种程度上,是哥白尼的先驱者;他提出了地球中心论和太阳中心论,并且说这两种理论都能解释在他所处时代里的所有事实,因而人们是无法在二者之间作出抉择的。m.XiaoShuo530.Com
在奥卡姆的维廉以后再也没有大经院哲学家了。下一个大哲学家的时代始于文艺复兴的后期。
wwW..COM努力打造国内最新最全最大的全本小说阅读网站
第十四章 弗兰西斯教团的经院哲学家[3/3页]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