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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暗访[1/3页]
为了避免尴尬,丁克决定乔装成一位带着妹妹旅行的小贵族前往旅行者之家。
不过梅丝却告诉他完全用不着乔装前往,因为他现在根本就是一位气度不凡的贵族少爷。就容貌而言,现在的丁克和她第一次见到的那位完全不同,按理,他那位朋友根本就不可能认出他来。
丁克本来还不相信,不过梅丝特别用魔法将他的容貌投影成像,丁克觉得自己确实改变了太多。
联系到不久前正当他融合冥火的力量后,女仆艾琳达询问他是否有什么特别好的驻颜之术,丁克就释然了。
他不由得将自己和那些风流倜傥,自命不凡的公子哥儿比较,认为自己现在这幅容貌比他们更为出色。
“不知朱丽叶看到我这个样子,会怎么想?”丁克心中浮现出那位公主的容貌,咕哝道,“不知她是不是还在生我的气……”
就在丁克思绪万千的时候,梅丝以为他还是为容貌可能被认出来担忧,于是就说,如果他不愿意太招摇的话,她倒是可以帮他弄得丑陋一些。
丁克当即拒绝,称爱美是人类的天性,无论什么人,从内心来讲,都希望自己有一幅俊美的容貌。
不料,梅丝哈哈大笑起来,显然是料到了丁克会这样。丁克以为她是看出了自己想念女孩子,倒让他有些不好意思了。
丁克和梅丝一进入布加尔港,就发现有不少人朝北面赶去,其中有商人,有驼队,有马帮,还有不少冒险者和雇佣兵之类的。
这原本在意料之中,因为他们已经对夏尔山地的变化有所耳闻。但是那些突然出现的贵族以及他们的大队随扈,就让人为之侧目了。
更重要的是,这些远道而来的贵族举止高雅,并非那些只会夸夸其谈的家伙,而是非常审慎,仿佛并不是在做一场旅行,而是被什么东西吸引而来。
丁克打听之下,竟然是夏尔山地将举行一场什么宝石拍卖会。这下。连他这个领主也愣了神,似乎很多事情已经不在他地控制范围内了。
好在依照丁克的作风,不能立即处理的事情就暂且放在一边,先解决当前的问题。
卢克索的小酒馆重又变得兴盛起来,马厩旁边的窝棚附近有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年在忙活着为马匹添加草料。
丁克朝他打了个招呼,少年莫名其妙地看了他一眼,然后局促地笑笑。
丁克意识到自己是把这个少年当成少年时代的卢克索了,于是随手掏出一枚金币扔给他,对方机敏地接住,连声道谢。然后又赶紧还了回来。
“怎么?”丁克疑惑地望着他,但是没有接。
“先生,还请原谅!”少年深深地鞠躬道,“我以为是一枚第纳尔银币,却不想是一枚大索尔。想必您是弄错了。”
“噢,确实!我原本是想给您一枚银币来着。但是,”丁克说道,“为了奖赏您地诚实。它归你了。”
“归我了?!”少年捧着那枚大索尔,眼中满是激动。看得出来,他需要这枚大索尔,对它又特别渴望,但是眼神中却带着犹疑。沉默几秒钟后,他又抬起头来看着丁克,似乎是想再求证一次。
丁克会意,立即说道:“是的,对诚实的酬谢!”m.XiaoShuo530.Com
“谢谢,先生。谢谢!”少年再次躬身施礼。“我能为您做点什么吗?您看,我知道哪里还能买到马匹,虽然不是最好的,倒是不会辱没您和这位漂亮女士的身份。而且价钱,绝对能让您满意。”
“你也懂相马?”丁克对此颇感兴趣。
“我是卢克索老板的学徒,是专程来向他请教相马的本事的。您瞧,这马厩里新来的几匹马。我敢说。我对它们的了解绝不比它们地主人差。”
“不妨说来听听。”
“如果不会耽误您和这位夫人宝贵的时间。”
梅丝闻言,俏脸一红。情不自禁地低下了脑袋。
丁克轻轻握住了她的手,以示安慰,口里则解释道:“这可是一位小姐,我的妹妹梅丝。”
“妹妹?”少年狐疑地打量了梅丝一阵,分明是不相信丁克的话。
“看起来,你很喜欢这个行当。”丁克重新拾起刚才的话头。
“只是因为没有更好的选择。”少年尴尬地笑笑。
“那就抓住机遇。”丁克鼓励道。他觉得这个少年特别亲切,而他谈话机敏,在他身上,竟然看见了自己少年时代的影子。
“我始终睁大着眼睛。”少年说道。
“不,你还要让你地手掌变得有力,否则可能会抓不住。”
“就是最烈的马我也能制服。”少年说这话的时候,那双蓝色的眸子中闪动着自信的光辉。
“嗯,这点我相信了。那么,你为我讲讲这些骏马朋友的事儿吧!”
“您看见最里面那匹枣红马了吗?”
“噢,那是一匹草原马。”丁克看到那匹马个头稍显矮小,于是立即作出了判断。
“其实不是纯种马。”
丁克愣了愣,说道:“愿闻其详。”
“想必您是从它的体态推知它是一匹草原马吧!但是它实际上是一匹草原马和沙漠马的混血儿。就体格上来讲,它保留了草原马身躯粗壮,四肢坚实有力,体质粗糙结实,头大额宽,胸廓深长,腿短,关节、肌腱发达的特点。
“但是,您只需仔细观察,就能知道,在这些特点中。又夹杂着沙漠马的特征。譬如,它地眼睛,特别地大,而且突起,深遂且流露感情。它地两只耳朵离很开,您瞧,它们经常会前前后后地动来动去。当然,最重要的就是鼻孔了。特别大的鼻孔干净且灵活,可以大量换气呼出热气让身体冷却。
“当然,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
“那么,最重要地是什么?”
“因为有沙漠马的血统,这家伙继承了祖先的细心、敏感、敏锐,不仅对人类或其它动物很和善,也很会为自己着想。
“这不,它虽然在最里面,那里相对较冷,但是并不因此就焦躁不安。只因它懂得忍让。不过,外人别想轻易牵走它,同他生活在沙漠中地祖先一样,如果想要强迫它做它不想做地事,就要领教领教它的硬脾气。但对于它所信任地人,它会表现出无比的英勇和忠诚。
“您再看,由于它地身体里流淌着来自炙热沙漠的鲜血,皮肤相对较薄。汗腺也比较粗大,这些身体上的特质让它们容易散热,但也不会像纯种马那样对冷天气特别敏感。
“它的主人其实是一位马术极其差劲儿的先生,但是因为它天生的敏感聪睿,主人可以很好地操控它。当然,如果它的个头儿再高一些,恐怕就不会出现在这里,而是成为某位将军或者大公的坐骑了。”
“经你这样一说,还真是那样的。”丁克觉得这少年确实是懂马的,说起来头头是道。就在丁克准备向他请教几条关于马匹地问题时。一个老人的声音打断了这场谈话。
“嘿。阿瑟斯,放好草料,赶紧抱几捆干柴去厨房。”一个老头儿的声音喊道。丁克听出,这声音的主人,正是那位代替卢克索招呼过他的,叫做威尔的老人。
“噢,威尔老爹。这就来。”少年回答道。然后对丁克躬身致歉,“先生。再次感谢您的打赏,我做完事儿就去酒馆里为您效劳。”
“好的!”丁克点点头,“既然来到久负盛名地布加尔港,自然要去旅行者之家坐坐,像那些旅行者一样,喝上一杯老板自酿的酸梅酒,吃上一份当地有名的烤鼠兔。”
他本来是不打算进去的,因为看到卢克索重新振作起来,他就完全放心了。如果现在就见面的话,难免会有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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