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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9章 富子文的恶行[2/3页]
决二龙脉相斗的事,张婉妤是知道的,所以嘛,要来查看,看看江申是不是没有事,现在见到江申没有事,当然是宽心了。
江申就向张婉妤一笑,此时,来迎梦却说:“对了!我想起了一件事!清人吴炽昌在《客窗闲话》中记载了这样一个耸人听闻的案件。与我们现在所知晓的好像很相似!”
江申一听,便说:“哦!愿闻其详!你且说说看!”
来迎梦便说了:“乾隆初年,浙江乌程县人富子文和他的妻子富沈氏、儿子富大,纠结了陈大、俞九龄、鲍二、谢世荣、富大金等人在每年的五月五日,一起驾驶着小船,到很远的地方去拐骗孩子,然后带到太湖‘杀之,以祭邪神’这样一来,以求邪神可以保佑他们安全!”。
来迎梦接着说:“在祭祀仪式结束后,他们再把孩子的肉吃掉,将遗骨锻炼为丹丸,认为这种丹丸吃了可以治疗结核病,可以‘刀枪不入’,在被官府抓住时熬住大刑。他们的残忍行径是让人发指的!”尒説书网
来迎梦的脸上浮现出了怒色,她要举例说明了:“在乾隆十年的三月,他们在娄县迷拐了一个名叫卜三姑的九岁幼女,陈大把小女孩的脚绑住,富大用剪子剪去孩子的脚趾,在孩子的惨叫声中,用烈火烧红的铁针插入孩子的脚掌,孩子登时昏死过去,他们再把她的脚浸泡在富沈氏早已煮好的石灰水中,‘令肿烂,作为废疾’以作残废,从而用作乞讨之用。”。
来迎梦一说着,她的眼泪出来了:“在四月初一,船开到南浔,他们又迷拐了一个孩子,当时就杀掉,吃肉炼骨。五月十三日,他们将一个叫蒋二的孩子迷拐,处置的方式与卜三姑一样凶残,‘亦以火煅铁针插入足踝,以断其筋’,逼卜三姑,蒋二一起喝下让人眼瞎的毒药,‘即成瞽废,转卖丐船行乞’”。
江申一听,他火了,大叫:“可恶啊!真是太可恶了!这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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