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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4章回忆[3/3页]
只可惜念卿从小被我爷带大,长于棺材铺,埋首于棺材铺。年幼的时候,我爷曾经亲自教念卿认识一些字。其余的,念卿是一本书都没有读过,至于认字方面,她也是完全不着调的白字先生。
念卿性格粗鲁,不成体统,没有文化,甚至连最简单的女德女功,男女授受不亲等人伦常识都不大晓得。
她粘着我,爱占我的便宜,并且,我们两个人也曾经……
其实,那都是半年多之前的事儿。我爷去附近的县城帮人家主持丧葬仪式。我和念卿负责在家留守,看护棺材铺。
那时,振域便架拢我在棺材铺里摆席喝酒。尒説书网
严振域这个人,生平有两大爱好。一是喜欢沾花惹草,哄骗那些纯情的漂亮姑娘。二是喜欢吃席喝酒,三五个狐朋好友聚在一起,吃吃喝喝虚度光阴。
严老爷那可是一等一的大商人,为人严肃正直,从不是那种混吃胡玩的性格。而在严家,自然也不许儿子天天摆席吃酒,喝的酩酊大醉。
严振域就要借棺材铺这个地方,摆上一桌上等的好酒席。然后又叫了几个同样富商家里的公子哥儿,大家在一起吃喝玩乐。
那天,除了我和念卿,振域,大约还来了七八个我们镇子里响当当的富家公子。
大家坐在一个饭桌,又是对诗,又是胡侃八聊。总之,黄酒喝下了八大坛子,一个个全都醉的如同一滩烂泥,趴倒在地。
第二天一早,等我睁开眼睛的时候,我竟然睡在念卿的房间。
自然,被窝里除了我以外,还有一个人。那就是跟我自由一起长大的小丫头片子——念卿。
她浑身衣衫不整,不!几乎等于没有衣衫。
她整个人如同一只小羊羔般,蜷缩在我的怀中,脸贴着脸,一条腿跨在我的身上。
我只记得那天我头痛欲裂,对前一天夜里发生的所有事情已经全都记不得。念卿也记不起,她只说。
“金生哥,我身上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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