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第七百六十章 大路朝天  宋朝败家子 首页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章节错误,点此报送』

第七百六十章 大路朝天[2/3页]

  的原则。且必须给百姓一定的报酬,薪酬不得低于当地泥瓦匠的工钱,且朝廷对于拖欠工钱的官员实行严苛的刑罚。

  新政修改的律法规定,恶意克扣贪污百姓服役工钱的官员,一经查实,轻则抄家流放,重则满门抄斩!

  这是在石小凡的力主之下,范仲淹他们草拟,报赵祯批阅。把克扣拖欠百姓服役工钱,和抄家灭族大罪联系在一起,不可谓不严苛。

  早在先帝真宗朝时期,就已经设置了提刑司的衙门。提刑司多设在占据交通要道的州府,“提刑官”则每年定期到所辖的州县巡查。“提刑官”的职能,除了监察地方官吏之外,主要是督察、审核所辖州县官府审理、上报的案件,并负责审问州县官府的囚犯,对于地方官判案拖延时日、不能如期捕获盗犯的渎职行为进行弹劾。m.XiaoShuo530.Com

  而新政更是规定,只要一涉及到百姓服役工钱。若是地方州县官员肆意克扣,百姓可以去州府提刑司控告。

  这个时候,在徭役工钱方面,提刑司就有权即刻逮捕州县同一级,甚至比你大一级的官员。

  如果提刑司和州县官员蛇鼠一窝,百姓可以上京吿御状。沿途任何州县不得拦截,并且必须免费提供食宿路费。

  一旦上京吿御状直达天听,赵祯就会派人去地方彻查。这个时候若是查实证据确凿,州县官员只有一条刑罚等着他,发配南疆且不得轻判。

  南疆多毒瘴,发配那边等于判了死刑。即便侥幸活下来的,也是人不人鬼不鬼的生不如死了。

  把一个拖欠百姓徭役工钱上升到同谋反相提并论的大罪上面来了,地方州县官员迄今为止还没有听说谁敢拖欠百姓工钱的。

  既然契丹皇帝也亲自派人来求了,赵祯就也答应了。从河间府,包括雄州一段马路,一直到邢州路段,都由契丹负责修缮。

  同时,朝廷也是依样葫芦,免费送给契丹二十万石粮食作为回报。耶律宗真和赵元昊一样,觉得自己捡了个大便宜。他们不过是征集十几万民夫去修路,还能为朝廷换回来二十万石粮食,可谓喜从天降。

  重要的是这些

第七百六十章 大路朝天[2/3页]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