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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博比特虫[3/3页]

  猎枪。

  慕昆把猎枪上残存的铁制零件都取下来收了起来,这些铁器可以熔铸在燕云的斧刃上,这样能使铜斧更加锋利,大幅提高他的工作效率。

  路过溪边时,慕昆把胡安沾满鲜血的衣物和靴子以及匕首刀鞘在溪水里洗净,诺雅这时又问他,

  “你怎么没让燕云去挖居住的山洞啊?”

  慕昆拍拍脑门“哦”了一声,这位还一直惦记着这事,自己还真忘记告诉她了。

  “燕云会干木匠活,这些天趁着下雨出不了门,我们已经把他需要的铜斧、铜锯和铜柴刀都打制好了。”

  慕昆边说边清洗着刀鞘,

  “他要在山梁顶上造木屋,建好后我们都可以搬进去住,也就没必要再挖新的山洞了。”

  诺雅找不到反驳的理由,也就不再多说什么。

  慕昆想了想,把诺雅的匕首还给了她。

  诺雅调侃地说,

  “我的主人,你怎么忽然想通要物归原主了?”

  慕昆笑笑,

  “这说明你通过了我的考验,正式成了我的队友。”

  诺雅听了撇撇嘴,什么是“队友”?

  慕昆打算以后用胡安的匕首,试了试这把匕首还是蛮锋利的,虽然比诺雅的差远了,不过公主卫士使用的武器比较精良,在同时代也算是精品了。

  “你早晨去了哪里?”

  慕昆想了想该怎么说,

  “我往小山后面多走了一二十公里,想去看看都有些什么,结果很不好。”

  诺雅诧异地问,

  “怎么说?”

  慕昆满脸地郁闷,

  “离温泉二十公里左右,是一片灰雾区,那里面有很多人类和动物的骸骨。”

  慕昆回想起来仍心有余悸,

  “灰雾里面很危险,进去了就没法出来,那些骸骨生前都是困死在里面的。”

  慕昆怕刺激她,没把金发小女孩的事告诉她。

  他把洗净的衣物和靴子拧干后装进了背袋里,匕首插入刀鞘固定在腰间,示意诺雅边走边说,

  “也就是说,至少从溪流下游的方向,根本是出不去的。”

  诺雅若有所思地看了眼慕昆,这人还一门心思想着出去,自己就没奢望过。

  诺雅早已做好了出不去的打算,她还是同样的想法,与其为了出不去而成天愁眉不展,还不如开开心心地过好每一天。

  慕昆继续说,

  “以后小山里面的那个湖,我们都千万不要再靠近了,今天很危险,我差点被一条古怪的巨虫杀死,还好我的反应速度够快。”

  诺雅责怪地看了他一眼,如果他就这么死了,自己和燕云兄妹在这里真不知如何继续生存下去了。m.XiaoShuo530.Com

  今后还是要和慕昆一起出行,不能分头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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