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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四四章 时间成本[2/3页]
的,那么命案的发生就绝对是在利益发生冲突的背景下,情绪问题综合爆发的结果反映。
不过有时候凶手与被害人是不相识的,彼此之间并没有任何的关系,凶手只是受雇于某个人或是组织。
深入分析“瑞祥轩”茶庄投毒杀人案的种种情况和线索,雍铭断定制造这起命案的凶手与被害人是关系密切的相熟之人。
张台江的被害,绝不是仓促之间发生的,而是有着事先的预谋。
在一个相对封闭的室内环境中,待在里面的人员必然是相互之间认识的。
做为职业杀手,想要在这样的环境中,完成刺杀目标人物的任务,几乎是做不到的事情。
以一个外来人的身份,待在“瑞祥轩”茶庄里面而不被人怀疑,就是摆在他面前需要解决的第一棘手的问题。
而能最大限度的接近目标人物,在成功实施投毒,就是决定其行动成败的关键问题。WwW.XiaoShuo530.com
要知道,发生在“瑞祥轩”茶庄里的杀人命案,虽然是典型的毒杀案件,但其案件的性质是属于有着明确行动目标的刺杀。
凡具有刺杀性质的案件,为了保证在行动中能够做到一击必中,一定是要在行动条件完全许可的情况下,才会出手的。
否则,就会造成现场的混乱,引发目标人物的警觉,增加行动的难度。
像是乱中取胜,趁乱得手等这样的事情,说的更多的是有着一定人数对抗的行动。
在讲究单打独斗的有极强目标性的刺杀行动中,是绝不会将这样的行动方案做为首选的。
刺杀发端于无形,在瞬间之中果断出手,在不防备中成功得手,在不察觉中迅速撤离,重新消失于无形之中。
这就是一名有着丰富经验的职业杀手,所要体现的技能素养,自我价值的体现。
毒杀不同于别的形式的刺杀方式,其在行动时的隐蔽性强,相较于其它的行动方式,对于实施者的保护程度是最高的。
但有得必有失,其在实施投毒时,行动的主动性是比较差的。
这是由投毒的行动性质决定的,并不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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